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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5  来源:  浏览次数:37

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上交易形式进行本期(2024年04月26日-2024年05月02日)煤炭销售,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交易商参加。

一、交易时间

专场交易时间:2024年04月25日  14:00

二、交易平台

榆林能源化工交易中心(www.yectc.com)

榆林能源化工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912-8133888)

三、交易商品信息

品种

发热量Qnet,ar

全硫分 St,ar

提报量(吨)

起拍价

(元/吨)

标的

个数

交易量

(吨)

精煤

6100

≤1.3%

按标的量

670

3

3000

精混

6000

≤1.3 %

按标的量

670

3

6000

合计

 

 

 

 

6

9000

 

 

 

 

 

 

 

 

 

 

 

 

四、标的量及交易时间:

煤炭品种

标的

标的数量(吨)

竞拍时间

 

 

精煤

 

标的1

1000

14;00-14:01

标的2

1000

14;02-14:03

标的3

1000

14;04-14:05

精混

标的4

2000

14;06-14:07

标的5

2000

14;08-14:09

标的6

2000

14;10-14:11

 

五、交货地点: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隆德煤矿)

六、交货周期: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2日(共7天)

七、附加说明:

1.竞价前客户应对隆德煤矿拉运环境、道路通行状况、地矿关系、境内短途拉运等提前进行调研。

2.客户应于竞价前将100万元保证金汇入隆德煤矿指定账户,将10万元汇入榆林能源化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收款方户名: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方开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神木锦界支行

收款账号:2610 0914 1902 4919 436

3. 竞价交易结束后,由隆德煤矿确认成交结果生效或作废。在榆林能源化工交易中心进行竞价交易结果公示,即视为合同已生效。

4.成交规则:按照“价格高的优先,同等价格报价时间早的优先”的原则进行交易。

5.竞价时,客户可参与不同煤种竞价。同煤种只能成交一个标的,中标后不得参与同煤种竞价,若违反此规定,拉入隆德公司竞价黑名单,此后不允许参与竞价。

 

6.成交价格:本次竞价所有价格均为含税价,结算价格以榆林能源化工交易中心交易结果为依据,最终以隆德煤矿出具的结算单为准:

(1)未中标客户,我矿若有计划外余量,则按所有标的中的最高成交价加5元/吨执行;

(2)如若此次招标各煤种总成交量达不到其标的总量的60%,则未达到的煤种此次竞标按流标处理。

(3)煤种以现货为准,质量不考核,装车视为合格。

6.煤质指标:以当期公告内容为依据,质量最终以隆德煤矿化验结果为准。

7.客户中标后须以银行转账方式预付煤款。因预付款不足造成节假日期间无法拉运,致使不能如期兑现完成的,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8.各中标客户必须按照隆德煤矿发运计划安排均衡拉运,否则后果自负。中标客户履约兑现率不能低于90%,若兑现率低于90%(含预付款不足导致兑现率不达标的),将按照《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地销煤网上交易违约处置办法》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9.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客户参与竞标,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

 

 

 

 

 

 

 

 

 

 

 

 

 

 

 

 

 

附件          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销煤网上交易违约处置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买卖方双方的契约精神,确保客户能够线上合理竞拍,线下积极履约,营造健康有序、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充分保障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隆德煤矿)合法权益,结合隆德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隆德煤矿)地销煤网上交易客户。

二、履约拉运要求

(一)为了保证本条例的顺利进行,在履约期内公司对中标客户的履约保证金予以冻结。

(二)客户中标后的1个工作日内按当期竞价公告要求预付货款、办理拉运手续,因预付款不足无法完成当期兑现率时,由客户自行承担后果。

(三)客户在拉运过程中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隆德煤矿有关制度、规定、办法等,对于违法、违规或不听从公司合理安排的客户将与其解除合同,涉及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

(四)客户中标后在拉运期间须按照公司发运计划均衡拉运,因未均衡拉运无法完成当期兑现率时,由客户自行承担后果。

三、违约考核内容

所有中标客户各煤种兑现率不得低于成交数量的90%。

(一)由隆德煤矿确认客户兑现数据。

(二)交易商履约率达到90%(包括90%)以上,视为完成;

(三)交易商完成量不足90%,按照(中标量的90%-实际完成量)*100元/吨进行处罚,并在最终结算时扣除。

(四)交易商有一标的(含多煤种中标)履约率低于80%时扣除保证金。

四、免于处置的条件

(一)隆德煤矿原因:因停产、减产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按当期中标告知数量函兑现,致使客户无法完成兑现率时,由隆德煤矿出具相应的书面说明并由双方确认,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客户原因: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环保、政府相关部门安全检查、公路维修、桥面坍塌、雨雪天气影响等)造成当期无法完成兑现的,由客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形成书面报告。若情况属实,不予考核。

五、结算数量及单价

(一)结算数量为实际发运数量,以隆德煤矿出矿计量磅单为准。

(二)结算价格以榆林煤炭交易市场竞拍交易结果为依据,最终以隆德煤矿出具的结算单为准:

1.客户同煤种不可中多个标的;

2.未中标客户,我矿若有计划外余量,则按所有标的中的最高成交价加5元/吨执行;

六、其它

(一)中标客户严格按照交易公告、中标告知函等内容履行合同约定。如遇煤炭市场和煤质变化较大等因素,需要调整成交价格,由隆德煤矿定价委员会会议决定最新执行价。

(二)煤质质量最终以隆德煤矿化验结果为准,其它品种以现货为准,质量不考核,装车视为合格。

(三)交易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交易市场申请调解,经调解后达成协议的,由交易市场监督协议的履行;在争议发生后30日内,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或交易市场调解无效的,可走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四)价格执行周期内,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延期期间价格按照之前中标周期的最终结算价作为延期期间的价格。

(五)本办法与其它相关规定相冲突的按本办法执行。

(六)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神木县隆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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