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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何家塔煤矿(上组煤)煤炭网上现货竞价销售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来源:  浏览次数:63

陕西省何家塔煤矿上组煤(以下简称甲方)计划对2024年4月生产的3-1煤层煤炭进行网上竞价销售。

一、竞价交易品种:面煤、2-5籽煤、3-8块煤、8-15块煤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10:00-10:35

三、煤炭质量参考指标及起拍价

煤炭品种

基准发热量             (Kcal/kg)

起拍价

(元/吨)

标的个数

交易量(吨)

面煤

以现场煤质检测为准

520

4

8000

2-5籽煤

以现场煤质检测为准

520

3

6000

3-8块煤

以现场煤质检测为准

510

4

8000

8-15块煤

 

420

1

2000

备注:拒收承兑、面煤限价700(元/吨)

 

 

 

 

 

 

 

 

 

 

四、计划销售量及竞价时间

品种

标的

标的数量(吨)

竞价时间

面煤

标的1

2000

10:00-10:02

面煤

标的2

2000

10:03-10:05

面煤

标的3

2000

10:06-10:08

面煤

标的4

2000

10:09-10:11

2-5籽煤

标的5

2000

10:12-10:14

2-5籽煤

标的6

2000

10:15-10:17

2-5籽煤

标的7

2000

10:18-10:20

3-8块煤

标的8

2000

10:21-10:23

3-8块煤

标的9

2000

10:24-10:26

3-8块煤

标的10

2000

10:27-10:29

3-8块煤

标的11

2000

10:30-10:32

8-15块煤

标的12

2000

10:33-10:35

五、交货地点:陕西省何家塔煤矿上组煤

咨询电话:13772326306

六、交货方式:客户自提(实行凭提煤单提煤制度)

七、交货周期: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1日

八、交易平台:https://www.yectc.com/(榆林能源化工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912-8133888

九、其他约定事项:

(一)、竞拍之前

1、在竞拍之前,交易商应对甲方煤炭的煤质情况、拉运环境、道路通行状况、地矿关系等提前进行调研,如因对上述情况不了解而造成不能如期完成交易的情况,责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2、客户应于交易开始前1小时将10万元履约保证金打入榆林煤炭交易市场指定账户。如保证金不足或未打入指定账户,将不能参与专场交易。所有中标客户必须先款后货,预先支付煤款。

3、本公告提供的煤质指标为本次标的参考值,以交易商现场勘测为准。

(二)、成交环节

1、成交规则:采用网上公开竞价的方式,按照“价格高的优先,同等价格报价时间早的优先”的原则进行交易,每次竞价幅度不得低于1元/吨,最低报价不得小于起拍价。

2、成交价格:本次竞价所有价格均为含税价格(含煤管票、增值税票。)结算价格及数量以榆林能源化工交易中心竞拍交易结果为依据,最终以甲方出具的结算单为准(结算数量为实际销售发运数量,以甲方计量磅单为准)。

 (1)、各中标方同一煤种中标单价为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结算价格按照由高到低依次执行。

(2)、经甲方同意后,各中标方可以计划外采购(续量部分);各中标方计划外采购价格为当期相同煤种网上竞价最高价格或平均价格(价格行情看涨时适用最高价格,最低不得低于此平均价格),各中标方计划外采购数量比例不超中标量20%,按当期相同煤种网上竞价中标数量比例分配。

3、竞价交易结束后,由甲方确认成交结果生效或作废,并在榆林能源化工交易中心官网进行竞价交易结果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由各中标方与甲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三)、标的交付环节

1、交易结果公布当日中标方必须按照中标数量、单价全额支付货款,未付款客户视为弃标。

2、甲方在煤炭交付过程中严格实行凭提煤单提煤制度,中标方出具提煤单提煤(提煤单实行编号管理并加盖中标方公章或提煤专用章)。

3、各中标方必须按照甲方发运计划安排,以实现均衡发运。需方自行组织货运,因运输问题无法完成当期兑现率时,由客户自行承担后果。

4、在煤炭交付过程中,甲方不再收取任何其他附加费用(除货款以外的,比如装卸费、卡费等或其他强制性收费)。

5、所有煤种以现货为准,煤炭质量不考核,装车视为合格。如遇煤炭市场或煤质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需要调整成交价格,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适当调整。

(四)、履约管理

1、客户竞价成功,履约金将冻结,待合同完成后,根据履约情况给予返还或扣除;竞价失败后,客户可以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榆林煤炭交易市场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给予退还。

2、如遇甲方出现停产、减产或不可抗力因素(如环保、政府相关部门安全检查)等情况导致中标方没有完成中标交易量的,中标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扣罚,交易双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适当增减交易量。

3、各中标方须在竞拍条款约定的日期内均衡拉运,双方共同努力完成交易;中标方交易履约率达到70%及以上,不扣罚其履约保证金,履约率未达到70%全额扣除保证金。

4、竞标结束后,若中标方选择弃标,弃标违约金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扣罚并补偿给甲方,连续出现两次弃标,三个月内不得参与甲方任何煤种的竞价交易。

(五)、纠纷解决

交易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由交易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交第三方仲裁或在交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陕西省何家塔煤矿(上组煤)所有,交易商参与竞标,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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